欢迎浏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网站,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基本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 > 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长沙市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规定,本机关编制了《长沙市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长沙市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长沙市雨花区政府网站(http://www.0516mr.com)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0516mr.com/P02/L01/L02/)上查阅或下载《指南》和《目录》,也可到指定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和万家丽路交汇处) 查阅。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一)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规范格式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要详细、明确,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邮寄地址、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发文单位、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材料。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不作任何恶意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1、受理书面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受理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邮箱为zwzx@yuhua.gov.cn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8)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据省物价管理部门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长沙市万家丽路香樟路交汇处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B113 

     邮政编码:410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夏季(7月1日-9月30日)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13:00:17:00                

    联系电话:073185880866

       真: 073185880866          

    电子信箱:zwzx@yuhua.gov.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热线科

    办公地址:长沙市万家丽路香樟路交汇处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B114

    邮政编码:410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夏季(7月1日-9月30日)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13:00:17:00

    联系电话:073185880357

       真:073185880357            

    电子信箱:zwzx@yuhua.gov.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31-85880357,办公地址: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